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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「混」用護膚品的 3 大禁忌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KUKU    時間: 2009-6-28 12:58
標題: 「混」用護膚品的 3 大禁忌
貪靚的女士們都喜愛試用新推出的護膚產品,務求令肌膚達到完美無暇的效果。但買不同護膚品的同時,也要注意護膚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及種種禁忌。然而有些護膚品是不能夠混合使用的,這可能會令皮膚出現反效果的情況。



1、功效相近的不要一起使用

很多人認為功效相近的產品一起使用的話,會有加倍效果,這種想法是錯誤的。根據皮膚專家提供的意見,大家最好不要同時使用功效相同的護膚品。 由於產品成分或功效類似,混合使用後,產品的效能有時反而會被相互削弱、抵消。
道理其實很簡單,無論各品牌怎樣推介他們的產品,具有相近功效的產品其所含成分或工作原理都非常類似。再加上肌膚本身的吸收能力是有一定的限度,營養過多肌膚也吸收不了,甚至可能出現排斥反應。


2、混合使用時要注意次序

保養品的使用次序除清潔外,基本上是按照化妝水、精華素、乳液、面霜這個先後次序而使用的。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偏油的產品分子較大、滋潤度較高,塗用後會在肌膚表面形成一層膜。如果先塗用此類產品,分子較小的水狀啫喱、精華素等的產品就很難再被肌膚吸收,更談不上發揮作用。


3、敏感肌膚應選安撫成分

如果是敏感肌膚,那麼在日常護理的產品中,應該選擇含有鎮定、安撫功效的護膚品。如酪酯樹、胡蘿蔔素等成分的產品。皮膚一旦出現乾燥、脫皮、發紅等不適狀況時,如果能及時使用,能有效地降低對肌膚的傷害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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